哈资本网11月12日报道,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部长萨特卡利耶夫签署命令,禁止通过公路和铁路出口液化天然气、丙烷和丁烷,期限为6个月。以下情况除外:1.根据产品分成协议(合同)或经哈总统批准的合同所生产的矿产资源的出口;2.根据哈国际协议,由卡拉恰甘纳克油田原油生产(加工)的产品的出口;3.起止点在哈境外的过境运输;4.经哈政府批准用于人道主义援助的产品的出口。命令自2024年11月14日起生效。
哈资本网11月12日报道,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部长萨特卡利耶夫签署命令,禁止通过公路和铁路出口液化天然气、丙烷和丁烷,期限为6个月。以下情况除外:1.根据产品分成协议(合同)或经哈总统批准的合同所生产的矿产资源的出口;2.根据哈国际协议,由卡拉恰甘纳克油田原油生产(加工)的产品的出口;3.起止点在哈境外的过境运输;4.经哈政府批准用于人道主义援助的产品的出口。命令自2024年11月14日起生效。
资讯来源: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