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引入发展该行业的框架外,该法案还包括对《加拿大-纽芬兰和拉布拉多大西洋协议实施法案》(《大西洋协议法案》)的修正,扩大了加拿大-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海上石油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将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监管纳入其中,同时还赋予该实体一个新名称加拿大-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海上能源监管机构(C-NLOER)。
加拿大海洋可再生能源协会执行董事Elisa Obermann评论道:这项立法的实施标志着释放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海岸巨大海上风电潜力迈出了关键一步。它提供了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吸引国际投资和创造可持续就业所需的监管清晰度和协作。凭借数十年的海洋产业专业知识和不断发展的海洋可再生能源供应链,加拿大大西洋地区完全有能力引领海上风电行业的蓬勃发展,造福当地社区,并为加拿大实现减排目标做出贡献。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表示,联邦政府打算与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政府以及新斯科舍省政府合作,释放海上可再生能源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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