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山东省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牟平区武宁至水道天然气管道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续批复的公告。
全文如下;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牟平区武宁至水道天然气管道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续批复的公告
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牟平区林业局、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和市级审批部门审查,现对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牟平区武宁至水道天然气管道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续批复予以公告。
如对公告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有异议,请及时向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电话:0535-6788820,邮箱:ytsspjtzxmk@yt.shandong.cn。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