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其中:居民用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调整为2.14元/m³;第二阶梯销售价格调整为2.57元/m³;第三阶梯销售价格调整为3.21元/m³。
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武发改〔2025〕79号
县玉祥天然气公司、中燃能源公司:
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按照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要求,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联动调整我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用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调整为2.14元/m³;第二阶梯销售价格调整为2.57元/m³;第三阶梯销售价格调整为3.21元/m³。
武功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分类 | 阶梯 |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 销售价格 | |
非独立采暖 | 独立采暖(壁挂锅炉) | 元/立方米 | ||
居民 | 第一档 | 0-480(含) | 0-2000(含) | 2.14 |
第二档 | 480-660(含) | 2000-3000(含) | 2.57 | |
第三档 | 660以上 | 3000以上 | 3.21 |
居民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结算周期起止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气量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二、优惠政策
低保、特困用户可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城燃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城燃企业核实确认后,所有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2.01元/m³执行。
三、有关要求
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价格联动后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保证政策平稳实施。
燃气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联动期间市场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四、执行时间
本次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武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武发改〔2025〕29号)同时废止。
Yle="text-align: right;">武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7日